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。未来,老年人口在全社会中所占比例将逐年上升,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将随之延长。这一切都与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的持续改善息息相关。对于老年人而言,长寿必须与高质量的生活并存,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人生。预防疾病、控制疾病进展是达到预期寿命(与基因相关)的必要条件。
糖尿病、血脂异常、高血压、肥胖和高尿酸血症都是与营养过剩相关的慢性疾病。饮食不规律的老年人容易患上这些疾病。这些疾病会加剧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发生发展。现有数据显示,超过50%的老年人超重或肥胖,超过50%患有高血压;约50%患有血脂异常;超过30%患有糖尿病;超过15%患有高尿酸血症;不到10%的老年人未发现相关疾病。
无论是否确诊上述疾病,建立科学合理的饮食观念,纠正不适合现代生活方式的传统饮食习惯都非常重要。
对于已经患病的人来说,控制血糖、血压、血脂、尿酸和体重至关重要。目标是将这些指标控制在接近正常人的水平,并将这些异常情况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。
对于病程较短、无明显合并症、器官功能正常的患者,由于他们仍具有一定的代谢调节能力,因此严格控制各项指标是可行的。然而,对于病程较长、并发症较多、器官功能异常、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的老年患者,如果控制标准接近正常人,则低血糖和低血压的发生率会升高,进而引发缺血性心脏病、脑缺血性疾病以及急性肾损伤等风险,甚至危及生命。
因此,对于存在上述风险的老年患者,治疗的主要目标是预防严重的致命性疾病和致残性疾病。过于严格的控制反而会适得其反,需要适当降低至对患者安全的水平。空腹血糖可以放宽至6-8mmol/L,餐后血糖可以放宽至8-10mmol/L。血压控制标准也取决于患者的具体情况。有中风史的患者需要将血压控制在140/70mmHg左右。患有糖尿病肾病和蛋白尿的患者血压应适当降低。没有中风史的患者血压应控制在120/70mmHg左右。年龄并非放宽标准的理由。同龄人健康状况差异很大,非常普遍。有些人六十多岁就已患病,有些人九十多岁依然行动自如。根据身体状况,前者应适当放宽标准,后者则可适当放宽,而后者则无需严格控制。
换句话说,对于个人控制目标而言,治疗的风险和收益必须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估。如果严格的控制会使治疗风险增加,则应放宽控制目标,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和更小的风险。